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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6月21日起可申请石家庄市区公共保障房,共1585套房源

2025-10-07 03:56 来源:风海网 点击:

注意!6月21日起可申请石家庄市区公共保障房,共1585套房源

6月20日,记者从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获悉,今年石家庄市区第一批公共保障房公开摇号分配申请于6月21日-27日期间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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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本次配租房源为腾空清退的空置房,分布在64个小区共1585套。配租房源分为三类户型:60平方米以下的为A类户型,60(含)-80平方米的为B类户型,80平方米(含)以上的为C类户型。A类户型1461套、B类户型104套,C类户型20套。1-2人户保障家庭,选择A户型;3人户保障家庭,可选择A、B两类户型;4人户及以上保障家庭,可选择A、B、C三类户型。

本次公共保障房分配受理对象为已取得保障资格且未实物配租的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

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由申请人持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配租申请;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配租申请。

公共保障房租金缴纳采用差额缴纳的方式,即承租人按照其承租房屋的市场租金核减政府补贴后的差额部分缴纳租金。

政府补贴标准分为3个档次:A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保障对象,保障面积之内100%补贴,保障面积之外80%补贴;B类:城镇低收入保障对象,保障面积之内90%补贴,保障面积之外30%补贴。C类: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给予租住面积30%补贴。AB类家庭配租房屋面积小于家庭应保障面积的,按照实际配租面积核算租金。租住保障房面积大于90平方米的,90平方米以上部分不予补贴。

此次保障房分配计划7月15日进行公开摇号配租,配租结果在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特别提醒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配租:

(1)购买或已拆迁安置房屋面积超过保障面积尚未办理产权初始登记的保障对象;

(2)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保障对象;

(3)自动放弃配租、退房、被清退未满2年的家庭;

(4)个人或工作单位被计入诚信档案,在限制申请期间的家庭。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解保童 通讯员周婕

■编辑/杨旭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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