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海网 > 生活 > 正文

​孩子还没出生,丈夫留下遗嘱,房子归父母

2026-02-10 10:57 来源:风海网 点击:

孩子还没出生,丈夫留下遗嘱,房子归父母

孩子应该是怀着爱与期待来到这个世界上的。

孩子还没出生,丈夫留下遗嘱,房子归父母

郭某和李某是一对恩爱的夫妻,多年来却没有小孩,经查,是作为丈夫的郭某没有生育能力,于是,两合计为妻子李某进行工授精手术。

却不曾想,仅仅几个月后,郭某查出患有症,看着妻子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自己却又命不久矣,本来这个孩子也和自己没有学院,郭某有了心思。

“这个孩子咱们不要了吧。”郭某劝妻子。

“你怎么可以这样的话?他是一个生命。”李某抚摸着肚子的孩子很是惊讶。

“你知道我的病情的,好不了了,我不希望你自己一个带着孩子受苦。”郭某想了想,还是如此道。

李某对此还是很感动的,丈夫为很好,对自己疼爱有加,他也一直非常渴望有个小孩。

如果是当初没有怀上孩子,不要也就不要罢了,可是真正感受到肚子里的生命,一种奇妙的联系建立再母子之间,李某不愿意扼这个小生命。

拗不过妻子的郭某也没有办法,很快就因病去世了,还没有见到小小郭的出生。

真正的问题也就在此刻才凸显出来了,原来郭某临终前留下遗嘱:李某所生的这个小孩,与自己不存在血缘,不承认这个小孩是自己的孩子,不属于自己的继承,应当由李某对其负责,甚至将生前的住房赠与了给自己的父母

郭某的父母有自己的房产,也有工资,李某什么都没有。

此时,面对才刚刚出生的小孩,还那么小,自己也没有工作,甚至被赶出家门,无依无靠,绝望的李某只能提起诉讼,控告曾经的婆婆公公。

最终,法院判决案涉房屋归李某所有,但应当予以继承分配的郭某父母相应比例的房屋价值。

对于这样的裁判结果,双方也都没有上诉。

首先对于孩子来,孩子是属于夫妻存续期间共同做出的决定,应当属于婚生子女,也就是小小郭是郭某的法律意义上的孩子,拥有继承权。

其次,对于房产的遗嘱赠与,这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郭某的遗嘱只能对属于自己的那一半有效,也就是郭某的遗产就只有那一半,能送的也就是那一半。

最终就是李某拿走属于自己的一半,但是对于丈夫郭某的那一半,李某拿不到一分钱,由小小郭与郭某的父母分配。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真实案件改变,如有冒犯,请私信修改或删除。

如果觉得还行,麻烦给个三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