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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立法原则

2025-10-16 07:19 来源:风海网 点击:

如何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立法原则

1999年修改后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是指适用法律上的人人平等,而不是在立法上的平等,因为国家立法是有一定立法程序的。

如何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呢?可以从四个方面来理解

一·所有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适用于全体公民;我国公民都依据同样的条件,享有这些权利。比如,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不受侵犯就属于这一权利。

二·所有公民都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也就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适用全体公民,没有不需要履行宪法和法律义务的特殊公民。

三·国家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所有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必须平等地予以保护,对所有公民违法和犯罪的行为,都必须平等地追究法律责任,没有不受法律追究的特殊公民,也就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四·任何公民个人或者组织都不得享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可见我国法律并没有‘刑不上大夫’的规定。

那么肆意殴打他人,要如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至少要处于五日以下拘留或行政罚款。如果扰乱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应当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那么国家法律到底有没有规定,虽然违反了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却又不执行行政拘留的特殊群体呢。当然有,但绝不是什么所谓的‘大夫’,他们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或者已满16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再或者已经年满70岁以上的老人,又或者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都可以依法不执行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