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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卜章”真的已经杜绝了吗?

2025-08-14 09:18 来源:风海网 点击:

“萝卜章”真的已经杜绝了吗?

“萝卜章”并非指在萝卜上雕刻印章,而是戏谑说法,指未经许可刻制的印章。近年来,“萝卜章”事件频出,主要原因大多都是从业人员不审慎造成的,很多时候签合同流于形式、例行公事,认为只要章一盖,就可以交差了。

企业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可以办理企业贷款、签署合同、开具证明文件等诸多事宜。然而,在小小的图文社,未经任何权力机关核验,就可以随意刻制,“萝卜章”泛滥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甚至在关乎公司经营发展的招投标环节,使用“萝卜章”造假现象仍旧存在。

2010年9月份,黄某与杨某在南平成立福建省南安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因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需要盖总公司的印章,黄某为图方便,伪造了印有“福建省南安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字样的印章一枚,并在参加招投标中使用。

2012年11月,浙江某大楼工程公开招标,江西一家建设公司决定参与投标,公司员工罗泽军在投标过程中伪造单位项目业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材料,并盖上了伪造的假印章。并拿着他这些假材料去参加投标。工程方经核查发现,于是报案。

2016年,赵某以公司的名义参加贵州毕节市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项目的投标,为达到工程招标条件,赵某以宇杰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在毕节市公告资源交易中心棚户区改造安置点施工项目的投标过程中,私自伪造了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宇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多个公司的公章和部分法人代表印章。加盖了伪造的上述单位的公章和部分法人代表印章,致招标作废情况。

虽然,国家已经相继颁布了多项招投标领域的法律法规,但是私刻公章等“萝卜章”现象仍然屡禁不止。近日,小编还收到电访,“两工程公司合谋冒用第三方公司资质并私刻公章进行招投标,并中标,这种现象是否可已经构成违法?”

带着这些问题,小编在未告知具体使用用途的情况下,借到了朋友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来到呼和浩特市某图文社,以公司印章丢失为名,需要重新刻制企业公章。图文社工作人员在简单问询公司全称和公章样式后,并未向小编索要其他资质文件核实企业和办理人真实信息,并最终以5元的价格成交。经过半个小时的等待,企业公章便刻制完成。

注:此图为网上摘录,非实例图片

实体印章的办理如此随意,冒用、冒领、私刻现象这般泛滥。在网络化日益普及的今天,互联网行业飞速发展,映射实体印章的电子印章,是否也同样存在着此类问题。

小编随即了解到,同样是在招投标领域,国内很多城市已经开展了招投标电子化,可以在电子标书中应用电子化的印章,实现标书和相关证明文件的加盖。那么,在互联网环境下是否可以保证电子印章的安全可靠,不被冒用呢?

带着疑问,小编登录了内蒙古自治区办理招投标业务电子印章的企业内蒙古一证通数字证书认证服务有限公司的网站,该网站可以办理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通辽市和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印章投标锁。小编利用已办理实体“萝卜章”的公司信息,填写了申请表,并上传了营业执照图片,用已经刻好的“萝卜章”在小编自拟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上加盖了公章。同样,在图文社刻制了法人印章,并上传了法人印章样式。在线缴费后,未经任何审核,内置电子印章的投标锁即办理完成。办理成功后的第三天,小编便收到了内蒙古一证通数字证书认证服务有限公司邮寄的投标锁,该投标锁可以直接用于上述几个地市的项目投标,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印章加盖。

目前,小编已经联系有关部门反应了上述情况,实体“萝卜章”和电子化的“萝卜章”真的能否完全杜绝,还需有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也需要相关从业人员秉承职业精神以身作责。小编将持续进行跟踪报道。

注:以上所描述的“萝卜章”及投标锁,仅为事实验证所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并在事后告知了对应公司,现已完成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