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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杀人犯陆金凤被执行枪决前的画面,她的遭遇让人惋惜

2025-09-01 22:20 来源:风海网 点击:

1995年,杀人犯陆金凤被执行枪决前的画面,她的遭遇让人惋惜

案情详解

“幸福的家庭大多相似,而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人们似乎总习惯于讴歌苦难,但苦难有什么好歌颂的呢?对于从未受过生活优待的人而言,苦难加诸在她们身上的,除了苦难本身,还将是把她们逼上绝路的无数块大石。

本次的案例,就是这样一个自出生起就从未感受过幸福滋味的女孩,她短暂的一生,被写满了“苦难”二字。

1975年,陆金凤在山西运城某山村里的一户农户家出生,但封建的“重男轻女”思想是压在每一个人身上的大山,年幼的陆金凤在家里讨不到任何人的喜欢。

五岁那年,她的父亲和爷爷因为一场意外一同丧生了,家中两个顶梁柱倒下,陆金凤的奶奶当即就把家里发生的这些不幸之事都归因到小女孩的降生上。

因为“女儿就是灾星,是不祥之人”。村里人人都开始流传“陆金凤”是灾星的谣言,由于母亲还年轻,没过几年,她就改嫁了。

但母亲嫁过去的新丈夫脾气很差,于是这个“拖油瓶”便被寄养到了舅舅家。舅舅看在亲姊弟的份上勉为其难养着她,但好景不长,陆金凤的母亲因为长期遭受继父的家暴,最终因病去世。

不知为何这样的事却被归因在了年幼的陆金凤身上,“灾星”被舅舅赶出了家门,继父也不愿收留她,就这样本该上初中的年纪,陆金凤却被迫踏上了流浪、乞讨之路。

本以为这就已经是命运的最低了,但谁知苦难的到来总是接二连三。几年之后在路边乞讨的陆金凤遇到一个“好心”的流浪汉,他给饥肠辘辘的女孩分享了一点自己乞讨所得的食物,将女孩引到自己熟悉的偏僻处对其实施了强暴。

但这样还不够,为了搞到更多的钱,他把当时还未成年的陆金凤,卖入了当地的一个卖淫窝点,女孩每日被迫不停地接客,能拿到手的“工资”却可怜得几乎没有。

被关在暗无天日的房间里被迫像动物一样日日交配了一年多之后,终于在当地警方的追捕下打击捣毁了这一卖淫窝点,而像陆金凤这些被迫卖淫的女性们,也都被短暂羁押拘留了一段时间。

经过了一年的牢狱生活后,陆金凤一出狱便被发还回原籍,回到了继父家。但继父根本“不养闲人”,最终,她以2000元人民币的价格被继父卖给了甘肃山里一个多年未娶到媳妇的单身老汉。

在那个年代,愚昧无知的男人们都把女性当做传宗接代的工具,“可以下崽的牲口”,陆金凤在“新家”的生活依旧暗无天日,老光棍不是把她当泄欲工具就是对她拳脚相加。

好不容易等到他打算外出打工,不放心的老光棍又找了自己的两个表弟来看管她,但“天下男人一般黑”,陆金凤在被看管期间遭遇到两个人长期的强暴性侵,导致她怀了孕。

回家的老光棍发现了这件事,却只敢把气撒在女人身上。这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当晚,陆金凤砍死了他,并放火烧了这个地方。

最终,接受枪决前,年仅二十岁的陆金凤脸色平静又似乎带着解脱的喜悦,迎来了生命的最后一刻。

以案释法:妇女权益保障是整个社会的任务

本案中陆金凤最终的所作所为,按照法律来说,当属于犯故意杀人罪,因此最终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但本案背后所牵扯的种种犯罪行为和对女性的压迫,却不是一次枪决就能够解决的。

年幼的女孩因为封建愚昧的思想而被所有人背弃;女孩的妈妈似乎一辈子除了“当别人的妻子”就没有任何其他价值;继父的长期家暴在所有人看来却是理所应当。

而之后女孩遭流浪汉强奸、被迫卖淫又被转手卖出继续过着被男人当“泄欲工具”的日子,似乎这些尚未开化的男人们脑子里只剩下“性”这一件事。

尽管我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在1992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就已经通过并开始实施,可对女性的恶行与压迫并不是单纯的由犯罪而起。

这种根深蒂固的压迫是整个社会一同完成的,把陆金凤被扯入深渊的每一只手都是以男性为主体,厌女的观念在背后推动所完成的。

因此,若是要杜绝这类案件的发生,仅仅完善法律是不够的,普法教育以及改变这样的观念的行为,缺一不可,这将是一条艰难而又漫长的道路。

但“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即便再艰难,这依旧是所有女性所期待、所要付出努力换来的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