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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摇奖那些事儿」熟悉规则注意细节!录入发票斩获好运!

2025-09-27 10:40 来源:风海网 点击:

「发票摇奖那些事儿」熟悉规则注意细节!录入发票斩获好运!

消费索发票,月月中大奖。发票摇奖活动开展以来,对孝义人来说天上掉馅饼的美事就不再是梦。连续两期开奖,特等奖十万大奖及其它金额的奖项各有得主。不过,也有不少市民本来能将大奖揽入怀中,却因不熟悉规则、不注意细节等原因与大奖失之交臂。今天记者就给大家伙指点迷津,让您不再错过每一次与好运握手的机会。

6月17日下午,田先生在沃尔玛超市购物,像往常一样消费满50元他就索取了发票,回家打开手机上的“孝义视界”APP录入发票,没想到,这一小小不经意的举动,就让他65元的发票换得了10万元的大奖!

特等奖得主:

那期我一共录入了四张发票,没想到这张中了特等奖,中这个大奖挺惊喜的,我也没想到,完全意外。参加咱们消费索发票,月月中大奖这个活动,我觉得很真实很公正。

田先生发票中的特等奖是在七月份第二期摇奖活动当中产生的,65元换来10万元,如此一本万利的事就是天上掉馅饼,两期十万大奖的公开产生和如期兑现,让更多的消费者坚定了消费索发票的信念,月月中大奖,真的不是一句口号。

消费者 郭玉军:

我昨天从天津回来,听周围的人说有这个发票中大奖这个事,参与这个活动能够得大奖肯定好,也可以保护我们这些消费者的权益。我平时满五十元也会索要发票,也是个习惯。

消费者 武亨毅:

咱们在这儿消费了五十能打发票还能抽奖中奖,还能保护到消费者的权益,挺好的。

然而在录入发票的这股全民热浪中,也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成为斩获大奖的拦路虎,记者小结了下,可能就是下面这些问题

1.发票上开具的付款名称必须为个人真实姓名,没有名字或填写“个人”两个字的发票视为无效,公司名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个人消费的发票不能参与摇奖活动;

2.个人消费的水费、电费、通讯、保险、金融、农产品收购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发票票面税率为零的发票,均不在摇奖范围之内;

3.消费者索要并持有的发票,必须是孝义市国税部门发售的由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各种正规发票;

4.录入发票时注意核对信息,录入发票信息须与发票票面信息一致(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票金额),不一致的如若中奖按无效票处理,不予兑奖;

5.发票录入后一定注意保存原件,如若丢失不予兑奖;

6.场内奖参与者兑奖时,需持有《开票即喜》栏目入场券,如若丢失不予兑奖;

7.兑奖时限为《开票即喜》电视栏目播出并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消费索发票,能促进应税行业税收增长,有利于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改善税收征收环境,市民还能中大奖,利国利民一举多得,这样的好事无法拒绝。据了解,第三期发票录入从7月1日起至31日,通道已经开启,在此期间市民吃饭、购物、加油所开的发票只要符合活动规则都可以参与摇奖活动,还在等什么?10万大奖得主是他是她也可能就是你!

责编/王建东 记者/杨柳 侯乾